非上市公司也是可以做的。B公司是否已经存在?如果已经存在,没有必要设立一个新的
至于增资价格,说起来比较啰嗦。如果不是国有企业,B公司不需要评估,增资价格协商确定,但是A公司需要评估。如果B公司是国有企业,那B公司也需要评估,增资价格按照评估值确定。
B公司的增资额可以按照A公司的评估值和增资价格确定
【 在 preda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这个公司是非上市公司应该没问题吧?
: 这个事情的原有是A公司所在地拿了些政府政策,不能迁走。但是又需要去B所在地拿政策,所以需要股权上翻。
: 如果为了减少现金出资,是不是应该先注册一个金额很小的B公司,比如说注册资本10万元。假设A公司净资产1000万元,为了避税。由B公司向A公司增发1000万元的股份,这样大家都不用缴税了吧?然后B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成了1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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