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从我了解到的和看到的实际判例,印章的合法性只是其中一个条件,并不具备印章不合法即合同无效。
还是那个例子,A冒用B公司名义,并私刻B公司公章,和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此时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效,而是待确定,B公司确认合同条款,合同就有效,B公司否认合同条款,合同无效。
此时C公司的公章作为明确表达C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B公司只要确认合同条款也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生效。
再说个极端一些的,假设,A冒用B公司名义,和C签订了买卖合同,商品为煤炭,共100吨,价格1000元/吨,交货日期是3个月后,2个月过去了,煤炭价格涨到8000元/吨了,C公司想毁掉合同,找出理由是A假冒B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此时B公司才知道A冒用了本公司名义,但发现这单合同自己可以挣7000元差价,你说B会不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B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是否支持?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合同中明确写了双方盖章之后合同生效也就是不盖章,合同不生效,那这种情况下印章的合法性是不是也是必要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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