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多年后前夫立了遗嘱,遗嘱内容违反了最初公证房产时的约定。是不是公证就无效了?这样我儿子继承该房产会有问题?
【 在 lo0olo0ol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夫有购房资格,今后外地发展去了,目前答应今后在京用他的资格买套房,然后去公证房子是给我和孩子的。
: 想请问这样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 我能想到的问题如果他再婚了,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他名下公证给我儿子的这套房,会不会被他后面婚姻里的老婆孩子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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