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违约金作用是填补损失,所以应以实际损失为锚,并不是约定多少是多少
你应该没提交其他损失的证据,那么法定的损失就是利息了
法院在你现有证据情况下酌定1000是合理的
上诉改判的可能性为0
【 在 pa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套房子租给对方,几乎每年都要拖欠,每次都是各种理由,什么送外国人去机场,账号冻结,等等,这一次在拖欠二个月之后,我明确说明,如果再不给,我就要走法律途径了。结果对方还是不交。
: 走法院途径,合同里关于违约违约金规定的很具体,房租的20%,且在跟对方签合同的时候跟对方也明确说过,因为这是第二轮合同,知道对方的秉性,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但是法院庭审的时候就说不可能支持这么高。最后判下来1000,没有任何说明。我来回车费误工费都不够。
: 这太搞笑了,合同里签的合同可以完全没效果,最终法院说多少就是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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