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调解是你同意不要违约金的啊
对方没有任何损失,肯定要来第二次
第一次不要违约金,肯定是你自己的责任
【 在 pa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套房子租给对方,几乎每年都要拖欠,每次都是各种理由,什么送外国人去机场,账号冻结,等等,这一次在拖欠二个月之后,我明确说明,如果再不给,我就要走法律途径了。结果对方还是不交。
: 走法院途径,合同里关于违约违约金规定的很具体,房租的20%,且在跟对方签合同的时候跟对方也明确说过,因为这是第二轮合同,知道对方的秉性,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但是法院庭审的时候就说不可能支持这么高。最后判下来1000,没有任何说明。从浙江跑到安徽,来回车费等成本都不够。
: 这太搞笑了,合同里签的合同可以完全没效果,最终法院说多少就是多少。我是很相信法院的人,经过这一次我发现是这么个结果,这不是支持对方违约吗?我第二次合同就是为了防止对方再这样,所以再签之前就跟对方强调过这条,结果没啥用。对于那些说这个合理,那我就问问了,以后如何防止这种拖欠的租客?没法治了吗
: ...................
--
FROM 106.1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