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起来很复杂,是有一批人要开矿,先找我爸去活动帮忙。
然后说需要多少钱他们出
他们出了100多万
后来办下来证了。这事其实就完事了呗
然后他们发现开不了矿,因为背后其实是有别的人也要抢这个矿么,
所以省厅都发文件给采矿证了。但是到市里,他们就找理由说不行。后来说这个证只是恢复原来下发的采矿证,而从第一次下发的证时间来算已经超期了。所以得延期才给你开(其实现在想来这背后一定是有问题的)
所以就得开始办延期。他们就继续让我爸继续帮他们办延期。
然后村里村委会换人,就怎么也不给办,继续托着
然后这时候这批人就不想干了。然后把这个采矿权都转移给W老太太。
W老太太是把100多万给了之前的人,之前的出资人全身而退。然后采矿权说全给W老太太。
所以实际上w老太太并没有给我爸100多万。
后来发现实在是矿开不起来,W老太太就开始纠纷,想要回钱。
实际上她拿出来的不仅100多万,还有100多万给了村委会,名义上是让他们办理各种事情
但是村委会实际上可能拿去还给干部发工资之类的。做事业去了。
所以W老太太就民事起诉,一个是告我爸返还,一个是告村里。
判决结果是法院判村里胜诉,不用返还,判我爸败诉,需要返还。
当时我们很震惊。没给我爸钱为啥我爸还
是因为公安侦查的时候发现之前的出资人手上每次给我爸钱有我爸的收条和借条(他们底下也不懂,乱写,有时候写借条,有时候写成收条),就去调查。然后最后认为这笔钱转移了
这个地方如果算成民事纠纷倒还有的说。债权债务转移么。
但是后来刑事上又用这个把我爸诈骗罪。律师都疯了。因为刑事可以转移么。如果说是诈骗,那是我爸诈骗之前出资人,然后之前出资人诈骗W老太太 对不对。可以转移受害对象么?
【 在 echoindigone (echoindig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都说了你爸为了保省里的人
: 自己扛下来了
: 他都不说,法官怎么能猜到有厉害人物不敢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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