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护的是统治,什么妇女利益扯淡
【 在 dingo2003 (dingo)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王局跑到日本了,其实他大部分推,并不赞同。
不过就此事,感觉有一定道理。
摘另一段评论,
这个是确实存在的现象,那么问题来了,法律是维护被拐妇女还是维护自身?如果前者,尊重受害人自愿是首选,如果仅仅是后者,似乎违背了立法的初衷,受害者极大可能被法律牺牲掉,会强烈的讽刺意义
个人倾向于对当事人(受害者)保护,维护其利益是第一位的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有的,不能说很多
: 本身就拐卖,非情愿,能伤早就跑了
: 拿后来跑不掉无可奈何说人家不愿意被解救,是连狗都不如的东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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