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你还是就当是吃了个教训吧。。。
【 在 greenday2010 (greenday) 的大作中提到: 】
被告已经完全联系不上,电话(国外,国内)电话均无法接通,
去年10月份提交的起诉,上周法官联系我说无法联系到被告
1 我之前起诉状上是国内起诉,但是因为上面写了“人在国外”所以法官让去中院 办理。
==》 我能直接坚持 就是国内起诉么?
因为,1 我不知道人现在是否在国外还是国内,(很可能人已经生病去世)
2 我这种情况有必要请律师么? 因为我都联系不到被告,且被告近8年内都在国外,未婚,估计国内没啥财产
实在没办法了,请大家多多提供建议,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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