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怎么理解法律的意义了,如果法律定义死刑为受害者复仇的最极端形式,那极端经济犯罪就应该死刑。如果法律定义死刑为清除非人类个体,那就不应该,因为经济犯罪都是在现有人类社会体系下钻漏洞实现的,说白了经济犯罪也是人干的事儿,而暴力犯罪是畜生干的事儿,后者是必须要清除的,既然都不是人类了,留之何用?
【 在 hu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说,很多经济犯比直接杀人的危害都更大啊。
: 比如,类似河南村镇银行的犯罪。如果来一个扩大版,搞几千亿甚至几万亿,完全可以把几千万人打入贫困。这里面自杀的,为此杀人的,可能都成百上千。
: 然后,干出这事的还没有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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