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一般日常对话,这句话没毛病。
就比如“瑕疵”、“缺陷”在一般日常对话里,经常可以互换,但是在法律用语里,有严格定义和区分。法言法语,是另一种语言。
何况,对方是说“10万余位当事人”,我给一个1万人的公司打官司,常理是一位当事人,不是1万位当事人。
我知道各位大状们都有点狐悲心态。但是,法律打击了一个抢劫犯,算“打击了人民”吗?
所以,惩戒违规律师,也不算“打击律师”,而是区分了“好律师”、“坏律师”,对行业是好的。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说县长是为全县人民服务的,这句话有毛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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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220.202.224.*
FROM 220.2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