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里的不正当竞争证据,侵犯他人权益的实锤证据是哪个?
这本身就很难。
所以最近的爆炒的李少莉,刘红英的两个案例,纯属没脑子,自己拿出实锤的东西扔网
上。。。
【 在 maxnium 的大作中提到: 】
嘿嘿嘿嘿,我对某律所的举报信
我直接抄送给司法局、律协、前30名律所,没有问题吧。。。。。
我也不挑那些大家都犯的毛病,比如什么抖音穿律师袍啊,滥用律协徽章啊,没写执业证号啊,免费咨询啊,这些我都不写。免得有兔死狐悲心态。
我只写该律所不正当竞争啊,抄袭啊,虚假宣传啊,侵犯他人权益啊。。。。。。
呵呵呵呵,这样大家就喜闻乐见了吧
【 在 IAmYou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抖音啊。但是实名举报的话,不可辩驳的证据没有或者缺少,造成网上实名举报的大部
: 分没法坐实,不了了之,甚至举报人被处理。。
: 还有举报涉及裤裆的事情更容易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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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220.202.233.*
FROM 223.9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