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
不过同案不同判的发生概率小多了,放心吧,算是延迟满足感。
【 在 Reop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仲自己制定的规则里,给自己留了巨大的灰色寻租空间,组庭时间无限制,审理时间无限制,比法院牛逼多了。
: 我的案子跟一般案件不同,属于证据诉求完全相同的集体案件,前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结果完全相同的判例, 我是在有判例之后提起仲裁,而且根据判例认定的对方过错,大幅度简化了证据,完全是个抄作业官司。
: 跟我同一个律师代理的同案,证据诉求完全相同,比我晚开庭,两个月前拿到了裁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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