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受侵害方也没法举证谁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如果能举证那就直接找到侵权责任人了。
而且民法典规定了这种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在 nevin555 (nev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明白你说的道理,但为啥不是谁起诉,谁举证呢?如果说去考虑各种可能的加害,那多去了对吧
: 【 在 blessabc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找不到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由可能加害的侵权责任人共担责任,这是类推适用高空抛物的处理规则。
: : 你说你没有乱扔过,你得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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