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个州的规定是不一样的。绝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存档是要付费的。
这个帖子在评论的时候,其实针对中美两国的司法态度是不一样的。对于美国,有种仰视的感觉;对中国,持批评态度。
客观来说,中国法律制度是从建国后才开始发展,改革开放之后才迅速发展。建国之前,阶级固化太严重,出去的人基本上啥也听不懂,回国后随便找个名词就骗中国人,这种现象一直遗毒到现在。和欧美几百年的发展,我们的确有差距。但是,差距绝对不在这些例子所宣传的那些点。
什么时候,对于中美双方的制度,持一个中立的态度,客观的评价,这才是中国司法的真正进步。历史上,中国法院被这种只言片语、断章取义的举例,误导太多了。由于话题比较敏感,我就不举具体例子了。什么时候能够系统、客观地对中美/中欧法律制度进行比较,这才是真正有独立思维的开始。可喜的是,相比于过去,目前这种情况正在改善。
如果你仔细看一下具体判决,你就会发现,美国法官的判决缺少监督,也挺混乱的。同一个法官,对于同一个问题,在很短的时间(一两年之内),可以有完全相反的判决或裁定。举个比较容易识别的例子,大家可以搜一下美国德州西区法院的法官对于域外送达和缺席审判的裁定,就知道有多混乱了。只不过,在中国,大家寻找判决中的失误,而在美国,大家寻找判决中的倾向,即使是错误的。
中国司法需要向外面学习,但是,美国司法也有很大问题。用美国律师的话说,对美国法官缺少制约。
【 在 wahrheit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LucaToni (有进球的世界冠军), 信区: NewExpress
: 标 题: 关于美国的裁判文书公开,我来举个例子吧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Dec 22 10:47:53 2023), 站内
: ...................
--
FROM 49.1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