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不敢的,GPL压根就没对远程服务作规定。上了,终端客户也不知道,知道了也没资格索要源代码,比如云服务商用kvm作为虚拟化平台的,虚拟化实例用户没资格索要上级主机的源代码,因为他们获取的只是云服务商提供的虚拟化服务。又比如跑SaaSS,后端用ffmpeg为用户提供云修图的,就不需要披露后端的任何技术细节或者源代码。
至于系统镜像,GPL的Linux,哪个平台都有。客户自己考虑实例许可协议的事情。
【 在 hgoldfish @ [LinuxApp] 的大作中提到: 】
:
: 理论上是像你这样说的没错。但实际上,云服务厂商也不敢随便上 GPL 产品啊。
:
: 所以选择 GPL 授权仍然有现实意义。
:
#发自zSMTH@Redmi Note 11
--
FROM 119.12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