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显然是中文这种语种的不足够精准带来的语义误差,必须要增多文字的信息量才能明白准确的情况。
第二个显然“断肠人,在天涯”,这样的短句更能带来无尽的联想和共情。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妻死之年吾手植也,明确是我种的;妻死之年彼手植也,明确是她种的。吾 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断句为我种的;吾妻不死之年所手植也,断句为她种的。
: 断肠人在天涯,我曾经错误断句为断肠 ,人在天涯,并以为更美。被人认为那么简单明确的断句,怎么能断错?
: 我犹豫枇杷树是谁种的,想到,是不是作者故意含混使人更花时间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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