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和有弟女谈恋爱,谈崩了,房子车子没了
应该不算
目前,对于这个情况,就是男女关系中的赠予,以及家庭非血亲(婆媳、公媳之类)的赠予的处理原则,司法原则是:
在没有结婚之前,或者在闹离婚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约定、表示是无条件赠予的,都不支持无条件赠予;如果受赠方说是有条件赠予,那么受赠方要负责举证。意思就是,基本是保护出资人的权益。
因为这种情况,一般来说,目的就是结婚或者维持婚姻关系。所以,结婚了、正常婚姻持续,也就不反对这种赠予。但是结婚了和正常维持婚姻关系,也就不会有这些矛盾了。
如果有这些争议,那么就肯定是不能结婚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婚姻关系了。所以出资人的目的就基本无法达到,受益方就有不当得利的嫌疑,所以原则上,如果没有明确的无条件赠予的证据,则不算是无条件赠予,应该保护出资人的权益。没有明确的有条件赠予证据,则也无法判断条件的内容和合理性,那就难以支持。
总之,一句话:钱没有白花的,也没有随便花的。拿了钱不办事,那就要退钱。这就是基本的原则。
【 在 zado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法院都晚了吧,算赠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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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Redmi K20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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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要钱啊。法院判决最终保障的是货币权益,不是实物权益
【 在 pantian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车都是别人名字,对方不配合,要回来没戏,法院也没用
: 但出资款大概率能要回来,房子增值部分大概率没戏
: 赠予的处理原则,司法原则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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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不管这个,也没法管。因为这是市场行为。房子涨价了,你要。那么要是降价了呢?赔掉的承担吗?
司法实践中,三种情况:
1:增值全部返还,这要看当时的约定。如果能证明仅仅是挂名,将来房子还是出资人的,这种有可能。不过比较难。
2:对半,这种情况也有。属于双方已经同居的情况。但是这样判,法官会被两边骂,一般是两边同时上诉。
3:只返还原资金加合理利息。这要看当时的情况,如果确实是真心的赠予,也有可能。
反正这种情况之下,怎么潘,都是挨骂。
所以,实际是判决,如果返还,这两种情况较多:1:返还原款。2:房子返还。
【 在 pantianj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能要房子,绝大多数人都要房子
: 原先的首付,很可能低于房子增值部分
: 就比如原来首付60万市值200万房子,目前值500万,增值300万,只归还原来的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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