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同居,支持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是已经见过双方父母,双方父母也满意,彼此感情也稳定。已经订婚,这才叫婚前。然后你们同居,这才叫婚前同居,而且极大概率你们会携手步入礼堂。这叫对双方负责。
同居比婚前同居要随性的多,不用承担的东西多,于是有人把故意把同居和婚前同居混淆。他们就是不想负责任罢了。
仅仅是同居拿什么证明两人不是玩玩而已,就凭一张嘴吗,婚前同居,至少在双方父母同意和认可下,有更多保障,这种保障可以是物质条件上,双方家庭情况等等。
仅仅是同居,我不想说了,你开心就好,能有好结果就更好了,如果不幸分手的话,希望以后再谈恋爱可以告知对方自己的同居史,这也算是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人,没有藏着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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