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取陆梁地。
《汉书·晁错传》载:“秦之戍卒,……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
《汉书·贡禹传》中说:“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
赘婿和奴仆一样的待遇,还想要冠姓权?
【 在 LOVEXYCH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条法律说了上门女婿一定没冠姓权呢?岳父岳母愿意让孩子随爹姓不行吗?
: 没有冠姓权是上门女婿的必要条件
: 你这种情况,顶多算是挂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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