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担心一点也没错。
跟ex在一起的时候有一个共同账户,她开的,她拥有所有账户转钱权,知道共同账户所有金额,我只有用我个账户的权利。那时候我没有收入,她一月给我转个500这样。后来我实习挣钱了,一个月2k,我也直接存到这个共同账户的我的户头上(我只能操作自己的账户)。因为我经常忘账户的查账密码,很少去查有多少钱。
又一次,公司打算出让一部分股票给员工,用了密码找回功能查了一次帐,结果发现只有几百块钱,发现一笔6k多的转账,以为被盗了。结果打电话给ex说,她才告诉我是她几个星期前把钱转到她账户上的,当时那是我仅有的一点钱,吓坏我了,结果她的理由竟是她的帐上钱少不好看,要凑个到几w好看点。
其实不在乎她转了多少,而在于她不说一声就把我的钱转过去了。说过她以后,她认为错了,后来又发现她又偷偷做了几次,分了几次一会还回来,一会儿又转到她自己那里去了,有的时候我的帐上就几十块钱,可以说吃2顿饭就没钱了,摔一跤就没钱看医生状态,基本上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没钱。
后来我转正了,挣7/8k的时候,我自己开了个独立户,她一直埋怨为什么不开联合户,我也懒得跟她讲原因了。
如果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认为在大事上另一方可以后知情或者不知情,其实都没有什么必要继续。既没有起码的尊重,也没有共同风险和利益的承担。
【 在 jack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的分手理由是我和他说的好好的一起买房,转眼就听父母的,担心以后也是这样,根本无法达成一致,想法总是变来变去被娘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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