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的说法就能代表所有人吗?痴呆了只是忘事儿忘人,一点也不影响她现在过得开不开心,高不高兴。至于养老院,我没有说一定会被虐待。但是确实有风险。人老了,体力精力脑力都不如年轻人,要没有监护人就是弱者,就有被人欺负的风险。遇到好的养老院,那算你走运。要是不是那么好的养老院,你又没监护人,他要敲诈,冷暴力或者服务不到位你也没办法。当然你要没老年痴呆可能会好一些,不过像你说的养老院就是临终关怀,要求不能太高。从这个角度看,也许你是对的。生孩子养孩子是麻烦,这世间什么事情不麻烦呢。以后你的父母老了也需要你的照顾和关心,这也很麻烦那你就不管了吗?从法律上讲,子女要是不负责赡养老人算遗弃罪,是会被判刑的。
【 在 Z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痴呆了活着是受罪,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金庸过身之后他好朋友倪匡说的,“最后那两年真的没必要活了”
: 多个至亲当然好。但是这种好也是有代价的,就好比多个朋友多条路,但是朋友多了,人家来找你办事麻烦你的概率也大多了。
: 而且你说的是少了这至亲,养老院就要虐待。这完全是对现代社会理解出现了偏差,市场经济,服务业的特点就是只要你钱到位,任何需求都可以给你满足。这点事还算事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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