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算啥,我哥们参赛跟一个临时认识的娃都已经在一个屋里了,没有作案工具,出去买回来后女方反悔了。。。
【 在 newcat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年前读书时参加了一个项目比赛,前去上海答辩汇报,晚上在旅馆一楼的大厅,碰到另一支参赛对的一个女生,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对方对我也有意,然后留了电话,约好了第二天答辩后一起去游玩,结果第二天发了短信,却发现是发给了自己团队的女生,而那个女生的电话却怎么也
: 也坏搅耍忻挥衅渌捣绞剑缓缶驼饷创砉恕!!!
: 直到过了好久,通过他们团队负责人,我们才又再次联系上,已经是大半年之后了,而我已经有了正式的女朋友,但她还是来了我所在的城市,陪着她玩了几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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