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不错,但是要防止沉没成本过大。
不防性转一下。
假如一个女人,和男友交往多年,怀孕了,然后男的说不爱了要分手。这完全符合法律。可是想要这女的明白"男的不爱了,自己别死乞白赖的缠着人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法律上,我国男性并没有生育决定权,生与不生完全取决于女方。在这种情况下,男性当然不用为女性的打胎负责。没有权力当然就没有责任。
但是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女方本人,还是舆论,会认为女方能拿得起放得下吗?人性中有些本能的东西,不是说两句宽心话就能想得开的。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爱就要轰轰烈烈的爱
: 要不这辈子活着该多没劲呀
: 但是人家不爱了
: 也别死乞白赖的缠着人家
: 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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