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需要科普,某些老板把员工都当傻子
让我们结合2016年的《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来看详细的解释。
这其中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条的核心在于“备案+延迟纳税+20%税率”,减税威力极大。
【 在 kleinprinc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科普,这个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
: 【 在 cooleric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科创板满一周年,各路半导体和生物医药公司开始解禁,这里面利益太复杂,证监会也会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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