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镁光走是因为这个?
为什么败,依据什么法条败?你理解律所的逻辑吗?
讲不出道理,你搬谁都不好使。
前面我给的案例看了吗?
【 在 fastspea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是个嘴炮,我单位原本就想这么整,合作的律所说这个到时候仲裁必败,最终不了
: 了之。国内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还是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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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6.*
以窃密作为起步方式的创业者,首先考虑的是得偷得到,而不是偷到后的防盗。
山寨厂很在乎被山寨吗?
如果能偷到,即便可能再被偷,起码还可能在被偷前赚到点,即便只是靠这个项目圈点钱。
说到格局:
对于傻人,是只从自己身份出发、从眼前的需要出发判断是非,
这样的员工想跳槽时,会为自由反对竞业禁止,
这样的资方想招人时,会为自由反对竞业禁止。
对于坏人,是只从自己利益出发判断是非,
这样的员工和资方会为窃密反对竞业禁止。
你建的这个公司,是基于了一个有自己的创新的项目吗?
还是只打算从别的公司里面挖人,带着人家公司的保密内容过来作?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创业即要招人、又要留人
: 即要跟员工签竞业协议,同时股东也会要求创业者自己跟公司签相同的竞业协议
: 如果创业者都是你这种格局,逻辑上都不能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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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发现复制和抄袭?
这些窃密本就很难发现,100个窃密的也逮不住1个。
你才是纸上谈兵吧。
另外什么叫恶意抄袭?什么叫善意抄袭?
难道一个公司不在乎别人善意抄袭他?
抄袭倒是可以分成笨抄和精抄,
降低了查重率就是精抄,这工作虽然比笨抄费劲了100倍,但比自研又省了9成9的力气,
你觉得这就不算窃密了?再辛苦的贼他也是贼。
你还说什么“严厉打击”,这是典型的zz幼稚。
没有公平的司法环境,任何“严厉化”政策,只能导致寻租加剧,导致乱象更甚,你看不到现状?
只有让规则更简单,才能压缩主观裁量权的空间,降低不公的程度;
而竞业禁止就是让保密规则变简单的一个模式。
加州正在被高科技公司抛弃,竞业禁止是世界主流,
你先认清这个事实好不好?你才是那一小撮。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你压根就是纸上谈兵,什么保密要求都是你臆想
: 只要能严厉打击恶意复制代码和反向抄袭
: 核心技术靠专利保护一下,然后把设计文件都放在内网不让轻易复制
: 其实就足够保护技术领先优势了,这个就是加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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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拉倒吧,也就硅谷法院从2010年开始不支持竞业禁止,而镁光在美国的爱达荷州。
而且现在加州高科技人才和公司都在流向红州。
某国法律上虽然支持竞业禁止,但司法上呵呵,尤其是对外企原告。
【 在 mafama 的大作中提到: 】
: 拉倒吧,在美国竞业协议都是违法的,按这个逻辑镁光应该
※ 修改:·opppo1212 于 Jan 30 03:09:37 2022 修改本文·[FROM: 59.109.216.*]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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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美反成了浆糊:
1、法律保护得好,指的是法律救济效果好:公平、高效、性价比高,
而成本低不是必要条件,更不是充分条件,原始社会不用在打官司上花一分钱。
另外,加州需要救济的事情,有大量是高端项目的纠纷,
这种项目在某国根本就不会实施,也就不会有救济的需求,这个时候救济的0成本反而是劣势体现。
还有,加州GDP体量就巨大,当做国家可以排到世界第6,官司费用高也合理。
2、一个地区的法律救济成本高,不代表个案法律救济成本高。
尤其是,不代表某个事情的法律救济成本高:
某国的某个侵权行为,大概率是因为侵权人仗着司法乱象才敢肆意妄为,
这种侵权行为在加州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生,就无需救济,或者说救济成本为0。
【 在 mafam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尬吹了,加州公司每年打的知识产权官司估计上百亿美元都有了吧,保护在哪里?保护得好还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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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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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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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放内网都能拿出来当保密手段,这不是废话吗,但这远远不够啊。
竞业禁止防的就是设计人员监守自盗,
员工自己写的代码,你怎么避免他复制?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然后把设计文件都放在内网不让轻易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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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这个条款基本就是个摆设,或者说只能防那种最笨最懒的贼。
员工和新东家“有否恶意侵犯知识产权”是没法监控的。
欧美大公司,员工连u盘都拿不出办公室,但又能怎么样,
从常识来看,一个研发人员,重走一遍开发过程,也完全可以啊,省了9成9的力气,
比方说重新画图、编码,甚至去重,去得让直接主管都认不出来,这都是很容易的事,相比原创研发来说。
就算认得出来,法庭上可以狡辩的。
根据无错推定的原则,认定侵权是很难的。
2、那么我的观点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你倒是说出来。
我没说“出发点无可挑剔,结论就正确”。
至于谁是小学生,我就真想呵呵了。但这不是重点,没必要纠缠。
员工也是既要自由地跳槽,又要单位信任自己不会轻易跳槽,但并不因此就屁股正。
正不正取决于价值观,职业伦理观:
是想靠正当方式谋利,还是想不择手段谋利。
取决于站在了对的阵营,还是错的阵营。每个阵营都有员工和老板两种人。
这点我前面说过了。
我不搞劳资对立,我只搞是非对立。
3、我是美分。
我不知道我的哪一句话、哪一个词让你觉得我是5毛,这真是奇耻大辱。
我反对加州、硅谷的同时,也肯定了红州啊。
我批评白左,可也没说他们比某国g员更差啊,那是相对于其他美国g员说的。
4、谷歌苹果这种公司,受益于高科技移民员工,
而加州作为蓝州,民主党大力讨好移民,包括非法移民,
所以这些公司有占到一些民主党的便宜。
但这种员工和企业存在zz短视、zz幼稚,
把加州的那点对移民的福利看得太重,把“自由”“平等”这些概念理解的太简单,
因为他们基本都是速生的巨人,不知道社会的险恶、世界的险恶,
一群nerd,因为技术超群,拥有了经济上的优越感,
然后利用暴增的影响力开始出圈发声,
他们拥有的是驾驭不好的zz影响力。
但他们也在逐渐清醒过来,开始出现向红州迁移的意向。
还有一点:这些公司其实都在吃老本,别看挺赚钱,但十几年来都没什么创新了。
这些公司,其实是白左错误的证据。
硅谷的崛起,甚至加州的崛起,都是在共和党主政期间。
另外,加州没有废除竞业禁止,是硅谷废除了。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1. 我们知识产权当然是干净的,我们跟投资人签协议里面有条款,如果恶意侵犯知识产权,是要回购的;其实要解决知识产权的泄露问题,方法有很多,比如上面的签回购协议;竞业禁止在当前国内的法律环境下,副作用甚大
: 2. 不是说只要出发点没有屁股问题,就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 一个小学毕业的中国球迷,就能比足球从业者给出更好的建议么
: 更何况,做公司的既需要招人,又需要留人,屁股才是正的
: 3. 企业家不是只看眼前利益,格局比你这种五毛党远的多
: 美国的法律制定可不是政客们自己拍脑袋取悦选民,政客们背后都要取得大公司支持的
: 加州能废除竞业,利弊权衡肯定也得到了google/apple之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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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7.*
哈哈,我承认我憋不住笑出来了
【 在 Simu1ink 的大作中提到: 】
: DF17是偷了美帝技术
: 因为中国偷来了
: 所以美帝没有高超音速技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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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7.*
格式文本合同,重大事项没有突出显示,是拟定合同方的责任。
其实你也有责任,合同再长,也不是说事后都看不过来,
就算签了、入职了半年了,也能要求改签或离职。
【 在 return0 的大作中提到: 】
: 雇用合同很长,细看了一下,没有离职后的补偿,只是说了一句现在的薪水package补偿了离职后的限制(两年内不能在某些地区同行业工作).
: 个人在资本家面前根本无法保护自己,相反,资本家的律师为资本家考虑了各种来保护资本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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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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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6.*
1、甲写作业用1天,乙抄作业用1小时,丙抄乙作业用0.9小时--抄技也在发展,
那么,乙比甲省9成时间,丙比乙省1成时间;
你所谓的1、2成是丙跟乙比出来的,你比较方式错误,
丙得跟甲比,才是计算不当得利的正确方法。
乙、丙比甲不可能只省1成,那研发就没意义了,
或者说是极低水平的研发,比方说:
甲设计了个板凳用1小时,制造用9小时,
乙抄袭了图纸,省了这1个小时,这是“抄袭只省1成工作量”的情况。
芯片设计有很多耗时是在等待制造等环节,这些是没法缩短的,
就工作量来说,20人年的原创项目,抄袭者可以缩短到2年完成,甚至2个人月。
很多新公司的建立之初,就迅速推出了基本成熟的产品,
其实就是创始团队成员拿了前东家的项目,换个平台推出来,或者大量借鉴大量抄袭,
却要跟外人说一穷二白搞出了成果,吹得自己好像比原创者都牛b。比方说两d一星。
虽然也有抄袭失败的例子,但我们这里说的是对照组情况下,统计意义上的对比,不要拿特例说事。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而且前东家很难得到救济。
即便有跳槽员工或新东家被判侵权的,也是凤毛麟角,冰山一角,
原告往往是靠着戏剧化的巧合发现了证据,
比方说被告超级懒、笨,露出了愚蠢的马脚。
一个蟑螂背后,是1000个蟑螂。
之所以绝大多数公司平庸乏味严重内卷,只会套钱蒙人,
是因为它们一开始就不应该成立,得位不正,本就没有自己走下去的力气。
2、你怎么老是扩大化硅谷做法?告诉你n遍了,只有硅谷不承认竞业禁止,加州其他地方是承认的。
另外,让员工满足了竞业禁止后,也能给新公司凑够人--无非是人力成本提高些,
而一个新公司,总得有足够的获益期望才值得开吧,
那么大概率也会有足够多的投资来支付这些成本,总不能既要又要吧。
好比盖房子需要砖头,来路正的砖头8毛1块,其他砖头6毛1块,
你说前者太贵阻碍你盖房,这叫什么话。
员工刚离开东家时,知识体系中包含了很多属于东家的财富,应该等这些知识新鲜度降低(即价值降低些)再进竞争公司,
法律给这个时期定了个上限:两年,而且允许在这个范围内劳资双方协商,这是对私有产权基本的尊重。
员工愿意签署竞业禁止,就说明了他对自己的利益做出了取舍,他倾向于放弃这部分自由,没人逼他签竞业禁止。
硅谷走在前面也只是吃以前共和党时期的老本,
wintel红利还没耗尽,其实这10多年创新没多少,就是不断挤牙膏。
德州的TI倒是不断有新产品。本帖的镁光也是红州的,台积电也要往红州搬,
蓝州在走下坡路。
某国司法恶劣的情况,是腐败的问题、司法水平的问题,不是法条、协议的问题,
这个锅不能让竞业禁止协议来背。
而且这种徇私枉法既可能会冤枉跳槽的,也可能纵容跳槽的,
你只看到了前者,就反对竞业禁止,
如果你看到后者,就会认为应该加强竞业禁止了。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1. 你做过芯片么,了解一个芯片设计需要哪些流程,需要几个工种么?
: 还省了9成9的力气,还常识呢,20个人1年做完一个项目,你觉得3天就能再出一版?
: 常识就是如果没有一模一样的设计文件,相同的人再做一遍,只能省1~2成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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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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