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试用期“违法”解除合同?不违法啊。
孙先生、井女士一对儿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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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试用期的不予录用是不需赔偿的。
劳动法的赔偿条文中不包含:试用期的不予录用。
【 在 flaaaash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履历造假是可以开除的,试用期赔偿都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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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歪。
劳动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 在 fireeyes 的大作中提到: 】
: 屁股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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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可以”的权力时,当然解不解除就随用人单位的意了
【 在 fireeyes 的大作中提到: 】
: 劳动法说可以解除,到你这成了随意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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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我就是本着条文说条文
你要是硬觉着歪,你可以替孙先生起诉,打这官司
让法院来判定谁歪吧!
【 在 fireeye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你屁股歪了的人的一种解释; 不歪的人又是另一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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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用人单位行使劳动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何来胡作非为?
另外,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苹芯这个用人单位是“任意”而不是“可以”了?
【 在 fireeye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睁眼说瞎话啊,“可以”不等于“任意”, 正常人都能理解。
: 法无禁止皆可为,不等于你就能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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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谁告诉你“无故”的?
你学点法吧,法律对任何行为都有规定,如果苹芯公司在解除过程中有过错,只需要赔偿孙先生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孙先生的工资超琮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公司只需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的二分之一赔偿即可。我说的是“如果”,现在还没证据证明苹芯有过错。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故解除当然违法啊
: 需要給2n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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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看来你对法的理解很差
举证不了,是举证的问题,或用人单位觉着举证的成本大于赔偿,不划算,就放弃了。
你自己说了90%, 这就说明法给了你这条路了,但是你觉着走这条路不划算,这是你自己的问题,而不是法就这么规定的。
你认定法是这么规定的,那就是你撰写劳动法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司法考试高分通过
: 你就不要班门弄斧了
: 举证不了不符合录用条件(90%都举证不了),就是无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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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那个视频只能证明劳资双方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了冲突,其它什么都证明不了
【 在 fireeyes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不然怎么说你屁股歪呢
: 在可以面前,你已经强行解释为任意了
: 是不是任意不用我证明,起初的视频大家都看了,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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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4.*
也确实,和你说话太费劲,互不回帖吧!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到一个法条就认为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违法,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 已经说明你是法盲了
: 不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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