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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除了“卡脖子”技术,科技上我们还有更大隐忧
cainaon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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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17: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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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条: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美国政府要求不能许可算垄断行为吗,不能确定。
【 在 K21 (欢迎关注微信号【科技金眼】)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去看专利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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