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写作业用1天,乙抄作业用1小时,丙抄乙作业用0.9小时--抄技也在发展,
那么,乙比甲省9成时间,丙比乙省1成时间;
你所谓的1、2成是丙跟乙比出来的,你比较方式错误,
丙得跟甲比,才是计算不当得利的正确方法。
乙、丙比甲不可能只省1成,那研发就没意义了,
或者说是极低水平的研发,比方说:
甲设计了个板凳用1小时,制造用9小时,
乙抄袭了图纸,省了这1个小时,这是“抄袭只省1成工作量”的情况。
芯片设计有很多耗时是在等待制造等环节,这些是没法缩短的,
就工作量来说,20人年的原创项目,抄袭者可以缩短到2年完成,甚至2个人月。
很多新公司的建立之初,就迅速推出了基本成熟的产品,
其实就是创始团队成员拿了前东家的项目,换个平台推出来,或者大量借鉴大量抄袭,
却要跟外人说一穷二白搞出了成果,吹得自己好像比原创者都牛b。比方说两d一星。
虽然也有抄袭失败的例子,但我们这里说的是对照组情况下,统计意义上的对比,不要拿特例说事。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而且前东家很难得到救济。
即便有跳槽员工或新东家被判侵权的,也是凤毛麟角,冰山一角,
原告往往是靠着戏剧化的巧合发现了证据,
比方说被告超级懒、笨,露出了愚蠢的马脚。
一个蟑螂背后,是1000个蟑螂。
之所以绝大多数公司平庸乏味严重内卷,只会套钱蒙人,
是因为它们一开始就不应该成立,得位不正,本就没有自己走下去的力气。
2、你怎么老是扩大化硅谷做法?告诉你n遍了,只有硅谷不承认竞业禁止,加州其他地方是承认的。
另外,让员工满足了竞业禁止后,也能给新公司凑够人--无非是人力成本提高些,
而一个新公司,总得有足够的获益期望才值得开吧,
那么大概率也会有足够多的投资来支付这些成本,总不能既要又要吧。
好比盖房子需要砖头,来路正的砖头8毛1块,其他砖头6毛1块,
你说前者太贵阻碍你盖房,这叫什么话。
员工刚离开东家时,知识体系中包含了很多属于东家的财富,应该等这些知识新鲜度降低(即价值降低些)再进竞争公司,
法律给这个时期定了个上限:两年,而且允许在这个范围内劳资双方协商,这是对私有产权基本的尊重。
员工愿意签署竞业禁止,就说明了他对自己的利益做出了取舍,他倾向于放弃这部分自由,没人逼他签竞业禁止。
硅谷走在前面也只是吃以前共和党时期的老本,
wintel红利还没耗尽,其实这10多年创新没多少,就是不断挤牙膏。
德州的TI倒是不断有新产品。本帖的镁光也是红州的,台积电也要往红州搬,
蓝州在走下坡路。
某国司法恶劣的情况,是腐败的问题、司法水平的问题,不是法条、协议的问题,
这个锅不能让竞业禁止协议来背。
而且这种徇私枉法既可能会冤枉跳槽的,也可能纵容跳槽的,
你只看到了前者,就反对竞业禁止,
如果你看到后者,就会认为应该加强竞业禁止了。
【 在 Prim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1. 你做过芯片么,了解一个芯片设计需要哪些流程,需要几个工种么?
: 还省了9成9的力气,还常识呢,20个人1年做完一个项目,你觉得3天就能再出一版?
: 常识就是如果没有一模一样的设计文件,相同的人再做一遍,只能省1~2成的力气
: ...................
--
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6.*
FROM 59.10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