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上层的生活水平远远远远低于美国上层和沙特王室,生活上的腐败根本不构成国家负担。多吃一些好吃的,多玩几个女人,住大一些的房子,完全没关系,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全都无所谓,甚至非洲穷国都养得起这样一群人。
【 在 thymes (生命不止,仿真不息) 的大作中提到: 】
: 苏联建立初期,列宁曾希望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构建社会的分配制度,但是斯大林却违背了列宁的意志,营造了一个共产主义的伊甸园。于是,在苏联僵化的体制之下,衍生出了一个奇葩的阶层——苏联特权阶层。据统计,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享有特权的人,包括他们的亲戚
: 1. 高工资加红包制度
: 依据“巴黎公社”原则,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应该与技术熟练工人的工资大体相当。但是,苏联特权阶层们所享有的工资却远高于此,根据职位的不同,可以达到一般工人的2-10倍。然而这并不算什么,因为斯大林创造了红包制度,高官们除了拥有高工资,还拥有工资额1-2倍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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