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印度CEO有两下子,把微软码农骗到美国再裁员,零赔偿
对于工作20多年的员工,不算搬家费用,只算搬到美国这半年的工资成本支出就超过百万了。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为了洗地,扯淡的
: 搬家费用能有多少,微软很多20年以上员工,裁员费用超过百万,微软给的搬家费用能超过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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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工资是中国的两倍,在微软20几年的人半年中美工资差额百万也不稀奇。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微软把中国员工搬到美国只发工资不干活,是吧?
: 这不是资本家,这是慈善机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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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48.*
你搞笑呢,工作20多年的凤毛麟角,不超过5%,大部分都是5年内的。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搁这玩田忌赛马呢。
: 微软在中国三十几年,工作十几年20多年以上的员工恐怕比5年的员工多很多
: 你拿只工作5年的员工的例子肯定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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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48.*
别信口开河了,你从哪里听说微软压低工资了?工作二十几年的还能是大头兵?肯定是L1A啊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转过去的都是 L1,工资肯定被压低的,因为他们的签证是靠微软公司给的。
: 你这车轱辘话就不用反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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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48.*
你问问你表侄女不就知道了,自己有亲戚在微软还信这种谣言啊。
另外L1签证的人被裁员是不能留着米国的,所以不要阴谋论了。
【 在 SmokingJ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5年内微软招过人吗?招了多少?
: 我有个表侄女在微软苏州,她应该是十几年的工龄吧,这次relocate去的美国。看到这个消息,我也不好意思直接去问。不过她能力很强,应该重新找工作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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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53.37.166.*
别扯淡了,这几年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外企,大规模经济性裁员多的是,哪个公司能给2N的?哪个法院支持了2N的赔偿?别拿那种小公司不规范裁员几个员工的案例说事。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法辞退才是N+1,但裁员目前在国内认为不是合法辞退,属于违法辞退,比如说北京高院的看法是:经营风险是企业应该有合理预期的,因此不能以经营不利作为重大情况变化合法解除的情形。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给2N,而不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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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53.37.166.*
你说北京高院的意见是生产经营困难裁员都得2N,你先去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怎么写的,你觉得是北京高院法盲的可能性大还是你胡说八道的可能性大?
你看看现实中裁员的普遍赔偿是多少就知道法律支持的赔偿应该是多少了。劳动法对经济性裁员的最低赔偿要求就是n,加一个月代通知金。按你的说法法律支持最低2n,结果现实中协商出来的基本都没有2n,也就是说中国的公司没有一家留着道德的血液,而劳动者全是傻瓜只能协商出比法律最低要求还低的赔偿?你自己信吗?
拿个案当普遍现象就是耍流氓。你可以把你说的案例贴出来看看到底为什么是2n。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说呗,大规模哪个法院没支持2N,实际上确实是很少有2N,但这个不是法院的问题,而是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了。
: 单纯的某律所,北京分公司要解散,经济性裁员,就是2N,法院判决书写的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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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53.37.166.*
经营困难可是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里明确列明的可以裁员的情形,你说北京高院认为经营困难裁员也是非法裁员,这100%是你的错误认知,不是我对法条的理解比北京高院强,而是我认为你在胡说八道。你说的案例大概率是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但打官司的时候又说是经营发生困难所以裁员,所以才会被驳回。因为以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走通知工会和向劳动局报备的程序,流程复杂,很多小公司裁员操作不规范没有走法定流程会被判非法裁员。但大公司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个别裁员可能流程上会有疏漏,大规模的裁员是不可能出现合规性问题的,只要公司按规定把所有前置流程走完就是n+1。
另外协商解除的结果一般都高于法定而不是低于法定,道理很简单,如果最后法院判决下来是违法解除,公司不单要赔2n,工资也要付到判决日,对很多大公司来说宁愿多给点赔偿也不想承担这种风险。
你说的判决下来以后还协商降低赔偿的都是原告怕被告拖延履行判决的,说白了就是原告觉得被告会耍无赖,不然谁会愿意降低赔偿金额,但这种情况在被告是大外企的劳动纠纷里就不可能发生,大外企是最守法的用人单位了。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认为是就是吧,我给你说北京高院的是那么认为的,你觉得你对法条理解更强,那你就是对的。
: 再多说一句,我说的是同一个公司的情况,你又跑出来说显示普遍xx怎么样,大家说的都不在一条道上,当然,还是你赢,你说的对。你认为没有道德的血液那就没有。
: 另外,协商一般情况下确实只能拿到比法定的低,否则怎么叫协商,如果达到法定了,正常情况下就没必要协商,直接法院判就行。随便说个我自己遇到的,对方申请高院再审,法官问我你们是否协商,已经生效的判决金额(二审终审了),如果我们同意降低一些,对方同意支付,他们还可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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