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数字以1、3、7、9结尾
那么要么它是质数
要么它是两个以1、3、7、9结尾的数字的乘积
以1结尾的数字我们写成“*1”
并以此类推
以这四个数字为结尾的数字相乘
有16种可能
“*1”X“*1”=“*1”
“*1”X“*3”=“*3”
“*1”X“*7”=“*7”
“*1”X“*9”=“*9”
“*3”X“*1”=“*3”
“*3”X“*3”=“*9”
“*3”X“*7”=“*1”
“*3”X“*9”=“*7”
“*7”X“*1”=“*7”
“*7”X“*3”=“*1”
“*7”X“*7”=“*9”
“*7”X“*9”=“*3”
“*9”X“*1”=“*9”
“*9”X“*3”=“*7”
“*9”X“*7”=“*3”
“*9”X“*9”=“*1”
“*1”“*3”“*7”“*9”出现的概率都是1/4
也就是说如果以这四个数字结尾的数字为合数的概率是相等的
以这四个数字结尾的数字为质数的概率也是相等的
【 在 skilcoo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用程序跑了前100万个质数,发现是平均分布的,也就是各占25%左右,误差非常小
: 然后查资料发现有人跑了前3000万个质数,结论不变,
: 这种平均分布是为什么呢?总觉得很神奇
--
FROM 123.11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