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预防用含铝佐剂疫苗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90号)。
要点:
1.含铝佐剂有毒副作用,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
2.带来的益处要大于坏处才能使用。
3.如氢氧化铝等含铝佐剂用于传统灭活疫苗,可以不做临床安全性评估。
注意发布时间是新冠疫灭或疫苗启动研发前后。有如下逻辑:
1.发布了原则通告,我通过公告警示了,至于原则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日后万一出了问题,那就不是我的锅了。
2.万一出了问题,因为是紧急情况下批准使用,坏处也是在紧急批准后发生的,我没有给正式批准,我不背锅。
3.氢氧化铝传统佐剂都用快百年了,没有人反应有毒副作用。发生副作用也超出临床期了,那些老年痴呆、自闭症、骨质疏松患者哪个会联想到可能与几十年前打了含铝疫苗有关呢?有哪个利益相关方会去花人财物力做累积毒性风险评估呢?不用担心背锅。
【 在 trabalh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想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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