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私生子继承权-生命与血缘带来的责任必须被承担
生命权大于婚姻权,这一点我也是支持的
【 在 MyR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生子继承权是多数国家都承认的法律
: 生命的延续和责任,是不能被婚姻形式所限制的。
: 也就是说,孩子不是因为“婚姻”而被承认,而是因为“血缘”
: ...................
--
FROM 36.112.195.*
不知道法律规定没有,
如果非婚生子女早于父母去世,非婚生子女遗产的继承权,是否父母也都有份。
所以,如果法律是平等的,那么婚姻内的财产,不一定因为私生子而损失,也可能是增加的。
【 在 MyR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从法律层面说
: 法院审理时大概会这样判断:
: 养私生子是法律义务
: ...................
--
FROM 36.112.195.*
哈,只站在有限的立场来看待法律是不可取的。
制定法律必须简洁,生命权平等,才是最简洁明了的条例,才能有各种情况下的平等与均衡。
如果一旦有个开口违背这个原则,后面会牵扯出一系列对其他法律原则的违背
【 在 MyR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非婚生子女早于父母去世,且没有配偶和子女,那么:
: 父母有权平均继承他的遗产;
: 包括他婚前积蓄、房产、赔偿金等财产;
: ...................
--
FROM 36.11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