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同行一段就是缘份
能好好道别的都是幸运
没什么功夫去回头看啊
【 在 pangpang28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两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经历过两次分手,一次是十年前离婚,一次是两年前结束一段感情。
: 两个各方面差异巨大的对象,都是我主动离开。前一个我放弃了很大的沉没成本,后一个我放弃了很大的情绪价值。没有后悔过,但难免会觉得遗憾。
: 在不违背法律及基本道德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也不可能强迫对方。彼此都不要苛责对方为自己改变,也不能强求对方极尽包容。能长期和谐共处的,必定是彼此能够达成某种平衡,一旦长期失衡,分手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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