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在那个年龄,他们自然会有那种想接近的欲望,换了你依然会有别人(被他们想)。
不需要忏悔,更不需要在深夜还人静,你没有你想象的在他们心中那么重要。
太矫情了。
【 在 bigbabel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时候,对没感觉的人都避如蛇蝎,越是喜欢我的人,我越是躲得远远的,还总觉得自己更无辜,把让对方见自己一面都当作恩赐,哪怕只是人群中让对方远远的看一眼都吝啬;曾经有几年,当时的老板想合唱或者敬酒或者运动会搭档,通通拒绝,害的顶头上司被迁怒,还影响了她的职业生涯,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幼稚又任性的可恨
: 年纪大了之后才明白,真心最难得,无论如何都应该感激和珍惜,至少可以当朋友,而不用鄙视的认为这是绿茶行为。让对方难堪,其实是在作孽。
: 愿每一颗真心都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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