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想在工信部投诉联通,请网友支招
299的套餐本月到期,到附近联通合作营业厅更换一个便宜的套餐,合作营业厅告知只能办理原级别或更高级的套餐,不能降级,降级必须到直营厅,非常不爽联通这规定,非得给消费者制造麻烦往直营厅跑,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利。如果合作厅不能更换套餐我也不说啥了,非得限制不能降只能升级或平级,这就变相得使得一些不想多跑的消费者只能接受原套餐,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利。我想对这种规定向工信部进行投诉,请网友支招,联通的这种行为有没有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别的法律,具体违反哪一条,想以这个作为依据投诉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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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次投诉没用我也要去做,大家都沉默联通永远不会改进,投诉的人多了自然就有用了
【 在 h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折腾了,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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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不是联通的问题?你可以不授权合作厅更改套餐,为啥就授权合作厅升级或续原套餐?不授权降级就是故意制造困难,消费者一般都是就近营业厅办业务,到了后被告知不能降,直营厅太远,有些消费者没办法不想跑就只能续了原套餐,这不就是认为故意制造困难让消费者知难而退吗?
如果是合约内不授权合作厅办理降级还能理解,但旧合约结束了,办理新合约也不让消费者自由选择而是有目的性诱导选择,这难道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是不懂违反具体哪个条文,所以寻求帮助找个法律依据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联通的问题,合作厅就是个体户,授权不足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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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跑直营厅把套餐更改完了,我是认为这规定违反消费者权益,所以选择跟联通杠到底
【 在 h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选好改用哪个套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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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去查看了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其中有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我认为联通的做法违反这一条,通过合作厅只能升级不能降级套餐的方式限制了消费者降级套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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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的对象不是合作厅,是联通,联通通过合作厅权限的方式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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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厅不是经营者,帮银行卖理财的不都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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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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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和超市的关系能类比联通和合作厅?联通合作厅能办理移动和电信业务?超市可以卖伊利蒙牛的牛奶酸奶。牛奶酸奶和换套餐能一样?如果三元限制超市说,消费者买了200ml三元牛奶,下次买牛奶时只能买200ml以上的,要买100ml的需直接找三元买,这样类比才合适,你是否觉得三元的这种做法合理?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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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超市卖三元的酸奶不卖牛奶,你买了酸奶要换牛奶,超市说没有,你要退可以,换不行,你去投诉投诉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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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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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厅只能靠联通来活命,合作厅不停联通的就没了。如果超市除了三元没有别的奶制品卖了,超市只能靠三元来活了,你的类比才合适。再者,现在我是要退换货吗?是前一个合约已经结束,我要开始的是新合约,是重新购买。合作厅是联通的一个渠道,
一般消费者都知道合作厅能更改套餐,但不知道不能改低级的套餐,联通的做法就相当于把消费者骗到了合作厅,再告知你只能升不能降,你要么再跑一趟直营厅,要么升级套餐或保留原套餐,这不就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了吗?这难道不算侵犯消费者权利吗?
好了,到此为止吧,不再跟你争论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超市只卖200的,但三元有,你要超市给你换100的,超市说没有你去投诉三元?投诉什么呢?
: 合作厅就是这样的,小县城里个体户就可以,很多超市门口就有合作厅,跟联通的关系就是经销关系,初级经销商只管销售不管售后,升套餐你可以理解为售出一个价格为差价的产品,而降套餐是一种退换的售后,很多汽车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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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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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联通的做法,但因为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我选择投诉,但不理解你的想法,我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希望以后少一些先跑到合作厅然后再跑直营厅的消费者,请告诉我我是哪里得理不饶人了?我把联通逼到墙角无路可走了?联通被我逼破产了?正如前面有些网友所说,我的投诉基本没有,我自己也认为投诉也不会有任何改动,但我还是选择花时间去投诉,国企有很多服务提升都是投诉的消费者多了才会改善的。如果你也是一个普通消费者,你遇到强势国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你可以选择忍让,但请不要去指责那些为提升消费者体验的投诉者,如果联通是你家开的,请你继续表演
【 在 boyli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难理解吗?
: 合作营业厅不允许降低套餐是控制风险,否则随便降低套餐会造成联通损失。而提高套餐联通不会有损失,酒可以允许合作营业厅改。
: 虽然你有理,但是得理不饶人也不是啥值得炫耀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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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当然有权制定任何政策,但前提是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这是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合作厅不能降套餐这事并不是系统限制的,合作厅技术上也能降套餐,但联通的做法是如果合作厅降了套餐,就扣合作厅的钱,所以合作厅不敢办理降套餐。如果联通这么有理,就应该直接在技术上限制合作厅降套餐,而不是通过这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禁止的所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执行。
【 在 boyli 的大作中提到: 】
: 凭啥你的权益是“任何”营业厅都能办理指定业务呢?
: 凭啥运营商没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政策制定政策然后你执行呢?
: 那我问你,联通都是固定金额的套餐,比如186的,你非要买196的还得给你现做一个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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