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太硬气了,
楼下网友说得对,此事是边缘行走,硬杠恐怕大家都没得玩。
你说合同里写了,那就应该按合同办啊。
合同里写了上行是100M,我又没突破(也突破不了),运营商凭啥自己一拍脑袋就给停网了?
上传量比下载量大,能作为断网的充分条件吗?这写在合同里了吗?
即便都写在合同里了,这种格式合同,如果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解释、判决时也是倾向于对格式合同制定者对方有利的。工信部规定了家庭宽带上行速率上限值的最低要求,有的宽带运营商合同里写的明显低于工信部的规定值,这合同的速率条款,是有效条款吗?是不是运营商可以随便写?
消费者不仅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还有投诉、申诉、信访、诉讼的权利。即便不到这一步,讨论的权利也有吧。
【 在 mp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下行都写合同里,你觉得吃苦别办啊
:
: 严格讲起来,运营商给了宽带,上下行本来就不对称(消费者已经吃亏),然后上传太多(没突破上行限制),居然还会被断网。按通信条例,谁也不能阻挠通信自由;按民法典,单方面违约的承担后果。运营商这种断CDN的行为,有明确的法条支持吗?
: ...................
--
FROM 124.65.16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