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shi.zhuixue.net/2018/0117/323959.html 60年多年前,邓子恢同志在汀江两岸、双髻山下领导闽西人民高举红旗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建政权斗争,踏遍了闽西大地的山山水水,为实现闽西工农政权的割据,历尽艰辛;在解决土地问题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
一
土地问题是当时中国民权革命阶段的中心问题。怎样变革土地所有制、增加生产,怎样争取广大贫苦农民群众参加和支持革命,建立与巩固苏维埃政权,是当时解决土地问题的两个主要目标。
1928年3月,邓子恢奉中共福建省委命令参加中共上杭县委领导,担任宣传部长职务。他以县委身份到上杭北四区指导农民运动。邓子恢一到蛟洋便着重抓农民协会的巩固与发展,到同年6月,农会会员已发展为1000多人。正当群众情绪十分高涨之时,邓子恢坚决主张实行土地革命,立即着手分田。但有的同志担心会招致国民党军队镇压,认为革命应象放鞭炮似的接二连三,大家暴动我暴动,大家分田我分田,不认为革命发展有不平衡性,而一味强调当时闽西斗争条件尚未成熟。由于区委内部意见不统一,未能接受这一正确主张。随后,邓子恢回县委,受组织委托,到永定视察工作。
7月初,邓子恢赶到永定,发现永定暴动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认为武装暴动不应围城恋战。因此积极向永定县委建议,把暴动队撤回乡间,在农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永定县委采纳了这一正确意见,把队伍撤回溪南区,进行肃清反革命,收缴反动武装,没收地主财粮分给群众,焚田契,废租债,开展如火如荼的土地革命斗争,建立了区、乡苏维埃政府,掀起了全省第一个分田运动的高潮。
邓子恢深入乡村、农户进行广泛调查,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20多位熟悉土地情况,又有丰富的经验的农村各阶层代表人物座谈讨论,然后运用马列主义普遍原理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分田的办法,确定了全省第一个分田方针。邓子恢把群众意见经过整理,归纳为五条分田方针:
1、把所有的土地都拿出来分配,只有中农自耕农土地多一点的不动。
2、以乡(即村)为单位分配土地。
3、分配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地主富农和贫农、中农一样分田。
4、按各人在原耕基础上抽多补少,不打乱平分。
5、山林为各乡各村公有……
这些方针为1929年闽西普遍开展土地革命,创造了经验。
二
1929年5月,红四军二次入闽,经过三次攻打龙岩城后,“闽西大局已定”,以龙岩、永定、上杭三县为中心的闽西革命根据地初步形成。为了更好地领导广大农民群众深入进行土地革命,邓子恢根据红四军前委毛**之指示,结合闽西各县斗争经验,起草了一个土地革命斗争纲领,印发至各县。随后,他深入龙岩县农村指导各地的分田斗争。在实践中又对这个土地革命斗争纲领作了补充规定:“以乡为单位,将全乡农民原耕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地主富农与雇农、贫农各得同样一份土地,不打乱平分”。“保护工商业照常经营,公平交易,地主兼工商业者,其家产没收,但商店资产不动”。
7月20日,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杭蛟洋文昌阁召开。在毛**同志指导下,大会期间邓子恢起草了《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并经过大会讨论,一致通过。政治决议案明确规定了闽西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是:“坚决的领导群众,为实现闽西政权的割据而奋斗!”指出土地革命中要区别对待大小地主富农,保护大小商店,“不打击富农”,不使中农受“任何损失”,“集中攻击目标于地主”;土地分配方法,应以乡为单位,按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对在乡的地主“将酌量分与田地”。决议案还专门规定了土地问题的总方针总政策:
1、群众起来建立了政权的乡村(不论农民协会或苏维埃),即须用政权机关宣布没收一切收租的田地和山林(大小地主的祠堂庙宇及团体),并随即分配给贫农。
2、一切收租田的契约烧毁。
3、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田契不烧毁,唯富农田地自食以外的多余部分在贫农要求没收时应该没收。
4、为敏捷起见,田地以乡为单位,按男女老幼依原耕形势,将他们在本乡及邻乡田地总合起来,抽多补少平均分配,在下种之后,第一道的只归原耕农民收获,分配的效力第二道发生——农民按照分配的田地各自下种。
在大会期间,邓子恢还领导到会代表制定了具体的土地政策,即《土地问题决议案》。
这些规定,政策界限十分明确,手续相当简便,而且切实可行,从而进一步争取了广大农民群众支持与拥护,使龙岩、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六县土地革命更加蓬勃发展起来,并且不断引向深入发展;到1929年11月底,闽西已形成几百里的赤色区域,在这些区域内有80万的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并建立起4个县50多个区、400多个乡的苏维埃政府。1930年3月18日在龙岩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完全实现了闽西工农政权割据的总任务,实践证明,这个政纲是完全正确的。可以说,当时如果没有邓子恢制定的土地革命纲领,闽西大好形势不可能出现得这么快,这么好的。
三
邓子恢在领导闽西人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中,通过深入调查,发现闽西地区的田地百分之九十都在地主阶级手里,而农民只占百分之十,“其佃农越贫苦,耕田越坏”,同时还逐渐认识到:在已分配了土地的地方,因富农把持或隐瞒了肥田,各人所分得的土地只达到了数量上的相同,而质量上没有达到平均,因此在收获上仍然悬殊非常之大,贫农们十分有意见。这样势必影响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革命热情,对巩固苏维埃政权不利。土地肥瘦分配的斗争,是土地斗争的中心问题,必须正确地加以解决。于是邓子恢领导特委同志于1930年2月25日,召开了闽西特委第二次扩大会议,专门研究了关于土地肥瘦问题,并对现行土地政策又作了新的规定:“分田方法以抽多补少为原则,抽出之田以肥瘦均匀为度,好田多者抽好田,坏田多者抽坏田”,手续上先“由土地委员先行调查统计田地人口总数,预定每户分田多少及各户应抽数额”,然后“交代表会讨论分配,其土地委员必须由贫农分子充任,分田面积以收获实谷计算,单季者折半扣算”。会后,邓子恢又在龙岩直接领导了重新调整土地的工作,从中取得了第一手资料,为完善党的土地政策,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
1930年6月,在长汀南阳(现属上杭)召开的,毛**主持的中共红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联席会议(称“南阳会议”)上,邓子恢代表闽西特委作了关于土地问题、粮食问题、流氓无产者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了关于闽西特委和苏维埃政府为解决分配土地肥瘦不均、富农占便宜,贫雇农吃亏和谷贱伤农等问题,以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创办粮食合作社、建立工农银行、实行奖励开荒、增产粮食的政策。
同时,邓子恢根据中共闽西“一大”以来的土地革命实践的经验,起草了《富农问题》和《流氓问题》决议案。这两个决议案经过毛**同志审阅修改后,得到大会一致通过。
邓子恢在《富农问题决议案》中,肯定了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政策,规定了土地分配应于“抽多补少”之外增加“抽肥补瘦”这条重要原则,将“不得妄想平均”改为“不得把持肥田”,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土地革命政策。在《流氓问题》决议案中,指出:“红军及赤卫队是革命群众夺取政权保卫政权的重要工具”,但“现在的红军及赤卫队中,包含有不少的流氓分子,他们是破坏纪律最厉害的。他们的利益与整个斗争群众的利益是违反的”“只有把他们洗刷出去才能健全红军赤卫队,执行伟大的阶级任务……,党对流氓的总策略应该是把流氓从统治阶级底下夺取过来,给以土地和工作,强迫其劳动,改变其社会条件,使之流氓变为非流氓”。这两个文件对巩固和发展闽西革命根据地,起了巨大的作用。毛**同志曾赞扬邓子恢的群众路线,说闽西土地解决办法最好。邓子恢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闽西党和人民早期杰出领导人,为闽西土地革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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