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邓子恢的农业思想与实践
韦湘燕
(桂林工学院社科部, 广西 桂林 541004)
[摘要] 土地革命时期,邓子恢在领导闽西土地革命、巩固和发展中央苏区根据地的斗争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创造性地探索出一套开展土地革命、发展农业生产和妥善处理“剪刀差”的理论与方法,有力地促进了革命根据地的发展,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关键词] 邓子恢 土地革命 农业思想 剪刀差
[中图分类号] K26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 6917 (2004) 07 - 0133 - 03X
邓子恢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著名领导人之一,也是杰出的农民运动和农村工作专家。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邓子恢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群众利益出发,着眼于革命根据地的客观实际,提出并实践了一系列闪光的农业思想,充分体现了邓子恢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勇于开拓创新的能力,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 深入开展土地革命,把田地分配给农民,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邓子恢经过对龙岩、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六县的调查,清楚地了解到,闽西“田地平均百分之八十五在收租阶级手里,农民所有田地平均不过百分之十五。这可见农民要求土地之迫切。”[1]地主阶级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每年所收田租占农民全年收入“各县最低百分之六十,长汀百分之七十,连城南乡高至百分之八十”[2] 。同时,农民还受到高利贷的剥削,“利息龙岩每月二分为最低,连城、武平、长汀均三分,上杭、永定均二分半,最高利息各县有到十二分的”[3] 。此外,农民还要负担各种劳役和捐税。农民破产日亟,生活日趋困难。邓子恢认为只有实行土地革命,把田地分配给农民,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给农民实际利益,才能赢得农民的支持,动员农民起来参加革命,保证中国革命的胜利。
1928年,邓子恢、张鼎丞等人先后领导了闽西农民暴动。6 月,在以溪南为中心的永定全县大暴动后,邓子恢领导溪南区农民首次实行分田。因为闽西分田史无前例,缺乏经验,又没有得到中央和省委的指示,无章可循。在这种情况下,邓子恢坚持群众路线,勇于开拓,认真探索。他深入群众,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并采用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全乡的阶级状况和土地占有比例,然后请群众讨论分田的办法,最后,邓子恢归纳和总结了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出分配土地的政策和具体办法,交给苏维埃政府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执行。这些土地政策规定了分田的标准和范围是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地主富农和贫中农一样分田;分配的方法,原则上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不打乱平分。
依据这个土地政策,邓子恢亲自蹲点,在溪南区金河乡进行了分田试验。具体步骤是:首先,成立没收和分配土地委员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其次,进行人口和土地调查登记,力求做到公平合理;再次,公布每人分得土地的数量及所在地;最后,宣布各人分得土地的所有权。这种分法简便易行,群众满意,被迅速推广到全区,在很短时间就完成了十多个乡的土地分配工作,大约有二万人分得了土地革命的胜利果实。
溪南首次分田,就宣布土地所有权归农民,而不是实行“土地国有”,符合农民的意愿,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他们更加真心地拥护革命;同时,这次分田,大胆提出地主、富农也可分田,主张给地主富农以生活出路,从而减小了革命的阻力;此外,这次分田,还创造性地提出在原有耕地的基础上,“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这种不打乱原有耕地进行重新分配的方法和标准,易于操作,避免混乱,减少了不必要的社会震荡。
1929 年,毛**、朱德、陈毅等领导红四军来到闽西,在红四军的帮助下,邓子恢领导闽西人民举行了全面暴动,打土豪、分田地、建政权,逐步创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6 月,邓子恢代表闽西特委起草并发布了土地纲领,这是指导闽西土地革命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其中,包括根据一年前永定溪南区土地分配经验制定的闽西土地分配政策和办法。为了贯彻实施这个斗争纲领,邓子恢首先在他的家乡龙岩县白土区进行试点,然后各区乡就由群众自己动手分田,全面展开,前后不到一个月,土地即分配完毕,实现了龙岩农民千百年的梦想,解放了生产力。
同年7 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杭蛟洋召开,大会通过了邓子恢主持起草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等重要文件。其突出贡献之一,是制订了新土地政策,指出:第一,要区别对待大小地主与富农,只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第二,土地的分配方法,应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第三,对在乡的地主,“将酌量分与田地”。这是对两年来闽西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不仅为闽西土地革命的迅速推行奠定了基础,还为整个苏区正确分配土地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我国土地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邓子恢在同农民的交往和实际工作中了解到:1929年的土地分配规定“抽多补少”,只重视土地数量的平均,忽视了土地质量的平均,从而使许多地主富农得以尽量多留好田,而贫雇农分得的多是瘦田坏田,农民感到不公平,要求重新调整。1930年2月,邓子恢主持召开了中共闽西第二次扩大会议。会上,邓子恢把从群众中得来的这些合理意见作了介绍,并与大家一起研究解决办法,会后公布了《中共闽西特委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对分田方法作了新的规定:“分田方法以抽多补少的原则,抽出之田以肥瘠均匀为度,好田多者抽好田,坏田多者抽坏田。”[4]后来,又将其归纳成八个字:“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深受农民欢迎。这一重要原则,后来成为党的土地路线的一项重要内容,被推广运用到整个苏区,甚至中国土地革命运动和土地改革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改善群众生活,保障红军给养
在残酷的战争年代,苏区根据地曾多次遭到国民党的反革命“围剿”和骚扰,为改善苏区民众的生活,保障红军给养,支持长期革命战争,邓子恢采取了多项措施,领导翻身农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第一,组织劳动互助合作社,开展劳动互助运动。早在1930年,为解决劳力不足的难题,邓子恢在与农民们一起研究后,提议在闽西苏区创办组织劳动互助合作社,实行社员与社员之间互相换工,社与社之间集体换工,双方登记出工数,收获后结算,多出工之社由对方补付工资。这样既可避免双方互相支付工资的困难,又可避免因支付工资而竞售粮食,造成粮价跌落的现象,对农业生产有利。后来,邓子恢把这种经验推广到整个苏区。除了人工互助以外,还有耕牛、农具、种子等等的互助。各种互助合作社的组织,充分利用了农村的生产资源,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耕种得以顺利进行,也对建国后党实行的合作社、集体经济作了初步尝试。
第二,鼓励开垦荒地。由于战争的破坏和王明左倾路线的影响,当时苏区根据地存在大量的荒田荒地。1933年2月,邓子恢根据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开垦荒田荒地办法》,组织群众有计划按指定地点开垦荒地。规定群众所开荒田地归其所有,三年不收土地税。由于实行了正确的鼓励开荒政策,极大地鼓舞了群众开荒的热情,使中央苏区约八万亩荒田荒地得以开垦出来,变成能生产的土地,苏维埃农业大大增产。
第三,组织群众兴修水利。为了扩大灌溉面积,保证粮食丰产,邓子恢注意发动组织群众修复沟渠水利。1932年冬和1933年春,邓子恢根据中央土地部的决策,发动中央苏区县区乡组织群众修复了许多年久失修的水利工程,使1933年中央苏区的农业生产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第四,设立工农银行。1930年,邓子恢提议“建立工农银行消灭高利贷,集中现金发展社会经济”[5]。在他的倡议下,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了闽西工农银行,自己发行纸币,用银元作发行储备基金,可用纸币兑换。这样,不仅禁止了白区纸币和劣币在市场的流通,制止了黄金白银流向白区,稳定了根据地金融,而且还通过对农民发放低息贷款,加大对农业的投资,稳定粮食价格,促进了苏区农业的发展。以后又在中央苏区推行,还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继续发挥重大作用。
在农业技术极端落后的条件下,邓子恢通过以上措施,激发了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使土地产量得到了极大的增加。在中央苏区去年(1933年) 谷子收成比前年增加了一成半,闽浙赣苏区增加了二成,甚至二成以上。杂粮的收获则有了更大的增加。”[6]
(三) 设法缩小工农“剪刀差”,保障农民收入,维持苏区经济
尽管苏区农民普遍分得了土地,彻底取消了田租高利贷等剥削,但由于国民党实行经济封锁,严禁白区和苏区商业贸易往来,致使农产品因运不出去而跌价,工业品运不进来而涨价,形成极其严重的工农“剪刀差”现象,农村生产降低,苏区政府税收减少,农民生活贫困。为了解决“剪刀差”问题,早在1929年中共闽西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上,邓子恢就提出要将“防止并纠正工农业产品价值的‘剪刀差’现象,保障农民的收入”[7]作为闽西党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缩小“剪刀差”。其措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发展粮食合作社。在粮食合作社成立以前,闽西苏维埃政权曾设置有粮食调济局,粮食调济局通过“由政府向富农筹一笔款子,用高价向贫农雇农籴谷,收谷子存储起来,到明年原价粜回农民”[8]的办法,来平抑粮价。这一措施是1929年邓子恢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被推广到闽西各县,对平抑粮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邓子恢也指出了其中的缺陷:由政府包办,没有发挥群众的力量;存储谷子,原价粜换农民,不能进行资本积累,难于持久;向富农强迫借款,富农所剩无几,仅为权宜之计;有时借款借到中农,甚至贫农身上,容易引起群众恐慌等。鉴于上述情况,1932年,邓子恢提出发展粮食合作社的主张。“这个合作社是群众的经济组织,由中农、贫农、雇农群众自动入股,集中股本。向社员收买谷子,谷价要比市价高一些,收买来的谷子,存储到明年,又比市价便宜一点粜给社员,多余的则运往米价高的地方去卖,结算后赚得的钱,除留存公积金外,其余按照各社员所粜谷子多少为比例分配。”[9]他认为,粮食合作社发挥了群众的潜力,不仅可以制止粮价暴跌,保障农民收入,缩小剪刀差,而且由于提高了谷价,还可以增加政府税款收入。同时,合作社随时有谷子储藏,可以维持苏区粮食,保障军需,对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有着重大意义。因此,他呼吁:“一致动员起来! 普遍发展粮食合作社的组织! 维持后方粮食,从经济上加强苏区之巩固与发展!”[10]与此同时,邓子恢还鼓励发展多种合作社。1932年9月,他在中央财政部发布的《目前各级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训令中强调:“各级财政部必须尽量指导和帮助各种合作社组织,目前特别要帮助粮食、消费、生产等合作社之建立与发展,合作社普遍发展了,相当调剂了剪刀差现象,减少了群众的贫困,政府税收以及整个财政之调节,自然要日益处于有利地位。”
2. 开展对外贸易。邓子恢主张开展对外商业贸易,打破敌人封锁,缩小工农剪刀差。1932年9月,在《目前各级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中,邓子恢指出:“在目前经济封锁日益厉害的时候,财政部要经常注意鼓动合作社和当地商人设法贩运日用必需品,如洋油,食盐,洋火,棉花,布疋,药材等之输入,与内地农产品,如纸,木,烟,茶油,钨砂,煤炭等之输出,以维持苏区的社会经济。”同时还用减税的办法鼓励私人商业输入工业品,输出农产品。1933年,他设立对外贸易局,由自由贸易进入有计划的人民贸易。邓子恢还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非常重视总结、宣传和推广群众“闯关”的各种好经验。“如在闽西,老百姓担柴禾是用毛竹筒子,群众想办法将竹筒节杆掏空,将油墨装进去,在敌人眼皮底下带进来,保障苏区小报不间断地发行。在粪桶的中间偏下部位加一块活动隔板,把盐巴装进隔板内运进根据地”[11] 。
除上述以外,重视培养有能力、会工作的农村干部,是邓子恢土地革命时期农业思想的又一个闪光点。1931年,邓子恢被派往闽东组织发动农民运动。在此期间,他发现许多党的基层干部不懂农民运动的规律和领导方法,因而特别关注农村干部的培养问题。鉴于当时的斗争环境极其艰险,不可能召开干部们进行系统的培训,于是他采取了两种方法:一是就工作之便,在各地召集干部会议和进行个别谈话,同他们一起研讨农民运动的策略,向他们介绍从事农运的方法;二是抓紧时间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写成《工作方法》一文。“全文共分八章,每章冠有小标题,主要内容是启发连江党要善于把公开和秘密的工作结合起来,隐蔽骨干,注意斗争策略,讲究工作方法,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打击和孤立反动的地主、富农,特别要注意不要侵犯中农和小工商业者的利益”[12]。这篇文章被刻印装订成册,分发给识字的党员,人手一册,再由他们向不识字的党员讲解,在当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土地革命时期邓子恢的农业思想,是他在领导闽西土地革命、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实践中形成的。其出发点是解决农民迫切需要的土地问题,保障农民生计和红军给养,巩固和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这一时期邓子恢的农业思想与实践,对他以后不同时期的农业思想与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2] [3] [5] [8] [9] [10]邓子恢文集[C] . 人民出版社,
1996.
[4] [6] [7]邓子恢传[Z] . 人民出版社,1996.
[11] [12]回忆邓子恢[Z] . 人民出版社,1996:95 - 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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