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sohu.com/a/423939099_1000309501934年,国民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国推行保甲制。
保甲制度的具体编制为:10户为一甲,10甲即100户为一保,10保以上为一乡、镇。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保长管理权限是10甲即100户。甲由户主(户长)推举产生,保长则由甲长们推举产生。然后由上级政府进行委任,一般任期为一年。
保长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
一、领导和监督甲长执行行使职务,完成各项工作。
二、对百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约束百姓做守法公民。
三、掌握本区域人口流动情况,排查暂住人口,登记常驻人口向乡镇长汇报,提交有关资料和数据。
四、对出入境百姓进行审查登记和盘问。
五、负责本区域的社会治安,缉拿匪盗,报告他们的行踪。
六、协助军警抓捕和搜捕犯罪分子。
七、分配本区域救灾或者战备物资。
八、代表政府对模范百姓进行奖励,对违法分子进行惩罚。
九、管理本辖区的经费收支及预算。
总结起来就是32个字:"管以去私,意在理民;教以去愚,意在教民;养以去贫,意在富民;卫以去弱,意在强民"。
保长就是政府的延伸,代替政府行使对百姓管理权,但他们实际上的主要工作就是替上面问百姓要钱、要粮、要人(抓壮丁)。正因如此,底层百姓才对他们这个角色颇有怨言。
很多乡村贤者并不愿意当保长,怕被百姓骂,不少品行不端的人反而对当保长趋之若鹜。
因为保长和都是尽义务的,并没有工资和补贴,只有不定期的发点干巴巴的奖金和福利。
但是保长掌握税赋催证权,征兵权,民事纠纷调解权,就难免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巧取豪夺、鱼肉百姓,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当这个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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