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潘汉年这事是不是太糊涂了?
毫无逻辑的瞎比喻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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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可以认为这件事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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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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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1.*
政府要遵守自己的法度
只看自己脸面和利益的是什么政府?
【 在 riverhead 的大作中提到: 】
: 厚黑点看,把潘打成汉奸叛徒更符合组织的利益。所以后来平反后我困惑了好久,到底是说潘见汪是污蔑,还是说潘是汉奸是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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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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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1.*
论理论法不只有该不该,还有罪名对不对,量刑合理与否。
显然定为“叛徒”、“汉奸”是不合适的 ,判刑15年也是不合适的。
统统来一个该不该,农民也会,还要司法做甚?
【 在 riverhead 的大作中提到: 】
: 论法论理,潘就不该见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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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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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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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4.176.*
接触不是个事儿。
那潘接触了也不能说明潘是汉奸。
【 在 yangx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对他说两个屁股不干净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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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既然在打,就不应该接触,接触就是屁股不干净。照他这个逻辑,自古以来,就没有屁股干净的,二战美国和德国、日本不停的接触,还卖物资,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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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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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4.176.*
这和“汉奸”“内奸”是两回事。
为啥不直接给人定个“欺瞒领袖罪”?要往“汉奸”上定性?
毛不知道孰轻孰重?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接触不是个事,接触不和组织汇报,甚至欺瞒组织显然就是事了。
: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接触不是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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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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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那也够不上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判的内奸罪,没有定性汉奸。
: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和“汉奸”“内奸”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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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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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那会儿zy宣称不接受共产国际领导了?
【 在 yangxy 的大作中提到: 】
: 考虑到中苏关系,有可能认为潘也接受共产国际领导,在这件事上对中国革命不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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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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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