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潘汉年这事是不是太糊涂了?
双标么?一点也不,潘谎报情况已经给党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还是对最高领导说谎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李克农认为毛在1944年6月8日审批的《关于审查情报工作人员问题的指示》十分正确,应当用这个文件精神,结合面前的大量材料,对照分析潘汉年案件。
: 文件指出情报工作和情报人员的任务,就是要接近敌人并打入其内部活动,其社会关系、工作环境、接触的人物必然是复杂的,现在审查时不应以此作为怀疑的根据,更不应作为罪行的根据。
: 文件指出审查情报干部的主要方法是:从他的工作上证明是否忠诚,考查他的工作是否有利于党,不利于敌,考查他的情报是否报道了敌人的机密,等等。
: ...................
--
FROM 180.168.154.*
敌后工作或者说间谍的核心在于忠诚,一些间谍干了有损组织的事情,但事情说清楚了不引起对于忠诚度的怀疑也就过去了,说到底,潘的表现是对组织的忠诚度没过关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潘汉年在情报战线上长期工作有突出成绩,就可证明他对党是忠诚的。他的大量情报报道了日、伪和国民党的机密,为我国抗日战争、国际反法西斯战争和解放战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明显地“有利于党、不利于敌”。
: 不能说过了十几年了,胜利了。就翻过来倒打一耙说人是叛徒、汉奸。
--
FROM 180.168.154.*
首先这个不是翻老账,见汪精卫虽然是件旧事,但发现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不汇报,组织上问起还欺骗领导却是近期的事,可以理解为是犯罪的追溯期;其二发现潘确实见汪之后,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过去一直宣传我党坚决抗日,国民党与汪伪勾结,否认潘见过汪,现在该怎么解释?继续否认显然不妥,然而承认这事但说是潘的个人行为行不行?我觉得可能也不合适;其三我党是一个组织,把党凝聚在一起既靠共同理想,也靠严格的纪律,如果对于潘不请示不汇报和欺骗组织的行为不惩处,又如何能够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事情?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十几年后、战争结束后评价人家
: 人家事实上没有干任何出卖组织的事儿
: 翻老账怀疑“忠诚度”不是吃饱了撑的就是另有目的
--
FROM 114.93.140.*
厚黑点看,把潘打成汉奸叛徒更符合组织的利益。所以后来平反后我困惑了好久,到底是说潘见汪是污蔑,还是说潘是汉奸是污蔑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认为这件事是个错误
: 但拿此事证明潘是个汉奸,对潘十几年一直没泄露党的机密,反而给党提供了大量敌方的关键机密视而不见,这就叫翻老账了。
--
FROM 114.93.140.*
论法论理,潘就不该见汪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政府要遵守自己的法度
: 只看自己脸面和利益的是什么政府?
--
FROM 114.9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