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案”审查历时四年,多年前的老账,一张一张翻了个底儿朝天,清清楚楚,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长沙,召开三次调查会。1947年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班长张正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提供了详细证词,并得到同行的付景毅(翁徐文秘书)、周利(会计)等人的证实。中央工作组宣布:经过调查和核对账目,这些黄金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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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揭发黄克诚的“本位主义”是什么呢?1945年9月,苏北的新四军三师奉命进军东北,带走一万两黄金。黄克诚回忆:数万大军千里行军,怎么可能不带钱呢?根据地的纸币一出根据地就不能用了。新四军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了好几年,经济情况比较好。所以大军出动时,除换了一些法币外,考虑到应急,还设法换了一些黄金作为经费。这些黄金始终由时任新四军三师供给部部长翁徐文经管,我虽有批用权,但从没有直接经手过。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所带的黄金还有剩余。黄克诚出任西满军区司令员时,报上级批准,将这些黄金带走。1947年底,为便于保管,西满军区供给部将金子炼成金条,经翁徐文请示李富春批准,派专人将金条上缴东北银行。1948年12月,黄克诚出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及天津市军管会主任,他让翁徐文请示李富春,并向东北局备案,从东北银行领出这些黄金,带到天津。一路上,这些黄金用保险箱装着,外面还套着木箱,两把不同钥匙,由两个人各拿一把,24小时由陈烨、王之庆、吴子昌等轮流值班,并有持枪警卫看守。库存黄金的清单,五名有关人员人手一份。
1949年8月,黄克诚出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翁徐文问这些黄金怎么办。黄克诚回忆:湖南过去是老区,烈士很多,现在是新解放区。我一向多考虑困难,怕有特殊需要。开始这些黄金用过少许救济军烈属,领款者都打了领条。很快省里的经济情况好转,这些黄金就用不着了。1949年9月,我让翁徐文将黄金上缴湖南省财政部门。
虽然黄金已经上缴,但事关钱财,翁徐文怕将来有非议,不敢销毁,就把账簿和单据都小心保存着。所以这个“黄金案”的重要收据和来往账目都保存完好。
【 在 liyiyouwan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藏黄金怎么说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N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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