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里有很多人,可能没有感受到,什么叫“以史为鉴”这条认知原则,有多大的“正义性”,更可能不会理解,什么叫对“史”的解释权有多大的威力。=== 只要笔杆子原意,他能针对同一件事,正说反说都能义正词严理直气壮。
【 在 preposi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你是想得太简单了。
: 我举个例子吧,“实事求是”这四个字的提出,现在看起来是理所应当,因为我们成长的氛围就是,这不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 但是,如果你留意一些边缘性的帖子,实际上当时存在的主流思潮,从以前的科举文化脱胎而来,不是“以史为鉴”--这个史,其实是某些人的解释专利,还有就是“两个凡是”,实际上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对以前思潮的一种反击。到最后才有,实事求是,“白猫黄毛”等基调的出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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