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总司令部, 国民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准备进行对中国共产党实施军事围剿的跨地区、跨建制之高司军事单位。一般简称为剿总。
1937年之前,国共已经展开对决,国民政府在各地设立一连串军事机关,进行剿匪,后因 西安事变与抗战停滞,这些军事机关在抗战期间很多都转为对日军作战单位。抗战开始时,国民革命军的指挥机构是按“总部-战区兵团-集团兵团(兵团,路)-军-师-旅-团”,共8级才到战术单位;1940年后简化为“总部-战区-集团军-军-师-团”,6级指挥机构;这极大提高了部队的作战指挥能力。
1945 年之后,国民政府接收日本占领区,展开与共产党对决的准备,在各地成立了许多政府机构。作为中央政府代表官署、掌握地方军、政权的单位称之为“ 行辕”,设主任为最高统帅代表,是政治、军事整合的机构。作为跨省区军事区域的指挥单位则为军政长官公署,直接指挥责任区的作战任务,是跨省区的军事机关,其中较著名且维持较久的就是 东南军政长官公署。训政时期,若直接由军事委员会指导的单位则称为军事委员长行营。 行营是策划、部署、指挥的前进基地,它的设置常因军事行动的需要而变更,例如早期第二次、第三次剿共就是由南昌行营所策划。抗战结束后,军事委员会改组为国防部,多数行营都改为行辕、军政长官公署、或军事针对性更强烈的剿总, 集团军编制则改为 绥靖区。“绥靖主任公署”则是省级(战区级)军事机构,“绥靖主任”对于所辖区域党政要务有便宜处置权。“ 绥靖公署”初设于1931年11 月,最早设立的是驻赣、驻豫、驻鄂绥靖公署。到1937年6月,先后设立了驻赣、驻豫、驻鄂、北平、太原、广州、南宁、驻闽、贵州、冀察、豫皖、滇黔川康、甘肃、西安、江苏等“绥靖公署”。其中,驻赣、北平、甘肃、西安“绥靖公署”设立不久便撤销。因此二战之后的指挥机构理想中应扩编为“总部-行辕(军政长官公署、剿总)-绥靖公署(战区)-绥靖区-兵团/整编军-军(整编师)-师(整编旅)-团”,共8级。
1946年国民党山东当局贯彻蒋介石的“党政军通力协作 ”、对“赤患” 实行总体战的指令,在济成立以王耀武为主任,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国民党山东省党部主任委员庞镜塘为副主任的“山东绥靖统一总指挥部”, 统辖徐州绥靖公署设在山东境内的第二、第四、第九、第十、第十一绥靖区党政军各机关。
作为第一线指挥、与共产党军队决战的军事单位,则为剿匪总司令部。“剿匪总司令部”是对中共进行武装“围剿”的军事指挥机关。
大体而言,一个典型的剿总下辖若干兵团、 警备司令部、 绥靖公署、 战区以及 绥靖区等,层级大体与军政长官公署平行,但在军事战斗中,指挥层级往往比军政长官公署要高。
【 在 bbhar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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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时候好像都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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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还有类似南昌行营之类的,也真是独树一帜
#发自zSMTH@Mi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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