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是宣传一直在寻找越战时候士兵的遗骨吗?人死了几十年都在乎骨头怎么样,难道刚死的人被如此虐待尸体不算残酷?我觉得你也挺冷血的,反正吃人心肝这种事除了变态,不觉得是个人能干出来的
【 在 wzleva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几个俘虏我不觉得有什么残酷的,我党枪毙的俘虏也很多,难道枪毙和刀子捅死有什么区别?刺字就更排不上号了,而且战士被敌人刺字,这字怕是要一辈子当成勋章到处炫耀,光荣的象征。至于分食内脏这种地摊文学级的东西,我是不知道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的,而且人都死了,尸体怎么处理也说不上什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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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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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EL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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