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听一个报告,说当年为什么要实刑两少一宽,说抓了个某族青年奸杀少女,打算枪毙,结果那个族的父老血书请愿,说这么个高贵青年无非一时冲动奸杀了一个毫不足道的小女人,这就要枪毙,法律完全不公平,某党要是这么残忍无情,有损本族对中央政府的良好看法云云,意思就是你要是枪毙他这个族就要拼命
当年还可以说很多原始社会残留不得不这么干,现在建国这么多年肯定不能继续了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少一宽本身就是大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所有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 好在现在不这么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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