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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太平天国”的评价文章一共有7篇,其中有6篇写于1853-1858年,而最后一篇写于1862年,距第一篇已经九年多。前6篇都是肯定“太平天国”的。1853年5月20日,他就写了《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热情地肯定了它的革命性质,文中说:“中国连绵不断的起义已延续了十年之久,现在已经汇成了一个强大的革命”,“可以大胆预言,中国革命将把火星抛到现代工业体系的即将爆发的地雷上,使酝酿已久的普遍危机爆发”。1856年10月17日,他在《欧洲的金融危机》(又名《货币流通史片段》)中,又一次称“太平天国”运动为“中国的起义”。接着,他又在1857年3月2日写的《俄国的对华贸易》中,重申了起义的观点,说中国产茶区的通路“为起义部队所占领”。同月22日,在《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一文里,他说“太平天国”是“在中国爆发成了愤怒的烈火”。1858年9月3日,在《鸦片贸易史》中,他重申“鸦片战争”“使中国发生起义”的看法。而在该年9月10日的《英中条约》中,他再次强调了“太平天国”是“中国革命”的说法。
但是,只隔了几年工夫,马克思的态度就发生了质的变化。1862年6月,马克思在最后一次涉及“太平天国”的文章《中国纪事》中说:“运动一开始就带着宗教的色彩”,“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慌比给予老统治者们的惊慌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与停滞对立”。经过一番分析后,他总结性地指出:“显然,太平天国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化身”,而“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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