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方面,我认为是我军合计损失约3.8万左右。
和史载3.3万的差异,在于前后零星作战损失是否计入。渡河到正式豫东开打,多次变阵寻机歼敌;豫东撤退后,又有一些运动和牵制作战,到真正确定休整还有十来天。分别估计有两三千损失,不计入豫东战役的统计口径也算可以理解。
收益方面,抓多少俘虏和俘虏转化率,是不同的问题了。见仁见智。
【 在 noirecafe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是楼主是这个意思?我军俘虏了大量的国军,国军俘虏都跑了,因此不能算战果,隐含的意思是逃跑的俘虏都跑回国军归建了,所以我军不能说歼敌9.3w。
: 但是怎么证明逃跑的俘虏归建了?国军方面有公布数字吗?逃跑的俘虏带着被缴获装备归建?
: 释放战俘是我军的常见做法,有的还发路费呢,抗美援朝期间,直接释放了不少联合国军战俘,但是都算战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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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a FROM 223.9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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