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改是“耕者有其田”,是生产资料的分配。
1949年共同纲领
第二十七条 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2.1952年社会主义改造启动之后,刘的观点才out。但在1950年,没有问题。
【 在 Bra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解放区的土改是根本不应该搞,还是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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